香港主權回歸中國,不獨是洗雪百年前戰敗喪地的恥辱如此簡單,更重要的是「一國兩制」的首發和實踐。「一國兩制」中的「一國」,不但是地域意義上的「一國」,更是政治和文化上的「一國」。在中國的政治和文化傳統中,大一統國家是四海昇平的必要條件。有曰:「合久必分,分久必合」。「合」是太平之所寄,「分」是喪亂之極致。中國歷史上,有不同的皇朝興起和衰落。雖然分分合合,可是,歷代仁人志士莫不以撥亂反正,統一國家為志向。中國終歸還是要「合」,否則將生靈塗炭、民無噍類。在此政治文化傳統下,「一國兩制」中的「一國」,必然涵著大一統的政治思想,因此,強力的中央政府必不可免。
反之,「一國兩制」中的「兩制」,卻承認了在中國土地上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政治文化制度,而這兩種制度卻分庭抗禮,不可融而為一。所謂天無二日,民無二主,古時誰家當天子坐天下,就行該家中意的「制」。在古代若有人膽敢提出另外一「制」,即同謀反。古有英雄豪傑逐鹿中原,即令陳勝吳廣之流,亦知另起一「制」,任命百官,制定誥命,方可號召天下成就大事。大一統的中央政府必須掌握了唯一的「制」號令全國,方可保證天下一統,政令暢通。一國中有兩制,從古人的眼光看,即代表地方有令不從,各地諸侯割據,乃大亂之象,在中國政治傳統中實非同小可。
中國自秦始皇開始的大一統政治傳統,絕不可能生出「一國兩制」。「一國兩制」的理論根據實乃來自海外——「共和」精神,這就是「一國兩制」之所以可能的理論根據。中國上古曾有過短暫的「共和」,公元前841年,周公與召公在周厲王被逐後共同以貴族身份執政,至周宣王即位止共十四年,史上曰「共和行政」。自此以後至國民革命爲止,中國歷史中再無「共和」其事。
時人所謂的「共和」,乃源出古代的羅馬共和國,並以近代美利堅合衆國為顯例的共和制度。現代的「共和」精神,乃先天地肯定多元,承認個體差異的合理性。在共和的社會中,每個人皆必須互相尊重,求同存異。人人有選擇的自由,只要不妨礙他人,實不必隨主旋律起舞;同時亦有義務尊重他人的選擇,若有與己不同者,亦不可以其不同於眾而排除之。若依中國的傳統智慧,則可曰「君子和而不同」。和而不同、尊重多元即是最高的「共和」精神。
「一國兩制」之所以有理論上的有效性和實踐上的可能性,有賴中央政府放棄大一統政府權威的絕對性,不執著於大一統中央政府的威權思維,體諒香港與全國不同的本土民情,理解香港與中央不同的價值觀,尊重香港與内地不同的政治文化傳統和制度;同時,亦有賴香港市民對内地和中央政府的理解、寬容和尊重,包容和接納中港兩制的政治和文化差異。「一國兩制」的内蘊,即是「共和」精神。中國地大人多,各地的語言、傳統、歷史和文化差異十分巨大。加上現代通訊發達,互聯網無遠弗屆,雖身處天涯之遠,一線相通,卻若比鄰之近。互聯網的世界不是平的,互聯網的一元中乃涵著多元,個體差異在互聯網上互相踫撞、磨合、辯證,政府再不可能依賴公權力定全國於一尊,亦難以用行政手段堵塞悠悠眾口。基於上述事實,在當代中國,「共和」精神實乃國家之本。
根據基本法第五條,法理上的「一國兩制」運作期是五十年。五十年後將如何,不要說當年的起草者和立法者沒有什麽概念,目前亦誰也説不準。從功利主義一面看,「一國兩制」是中國收回香港主權的權宜之計,最終一國之下只有一制,這一制亦只能是中央的一制而非香港的一制。若從歷史的發展邏輯看,儘管基本法管不了五十年後的世界,可是,經時間推移,在香港沉澱、累積和建立的制度、文化和習慣,斷不可能憑一紙法案就徹底改變。因此,若「一國兩制」最終演變成「一國一制」,必不可能是目前内地的一「制」,也不可能是目前香港的一「制」,該是兩者的融合。香港和内地的互動、交流、衝擊、去蕪存菁,將誕生未來的「一國一制」。這一「制」,必須適用於當代香港,同時適用於當代神州大陸。經過五十年的實踐,這未來的一「制」,必然是具當代意義的「共和」。在這「共和」精神下,人人各逞其能、各取所需、照顧自己、尊重他人,現代的自由、人權、法治、民主,將一一盡攬其中。樂觀地看,實踐中的「一國兩制」將有功於建立未來的一「制」,這即是目前可見「一國兩制」的歷史意義。


